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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理工学生,去年在元成小区租房一间。与我签租房协议的是传媒的大四学生武文斌,其女友姓杨,是传媒的一名大二学生。由于大家都是学生,所以并未在意他们是二房东(即把整栋房子包下再转租的)。且一次性付清半年房租以及350元押金。寒假回家之前,本人接到一房东通知:该房将于2008.2.20日拆迁,一房东本人将于2月10日搬离,房子无人看管,财产没有任何保障,请各租户尽快与二房东解除租赁合同。遂与传媒学生即二房东武文斌先生联系,要求寒假之前解除租赁合同,被拒。理由如下:房子2月20号拆迁,之前还可以住人,至于财产损失,合同上写得很清楚与他无关。几次商量,无果。无奈,火车票日期已定,只能先搬走大部分行李。2008.2.17日,返校。发现房子门窗都已拆下,所有未携带走的物品全部消失。而此时武文斌先生手机关机,之后,偶尔打通电话,被拒接。: ?. F1 z9 l0 b0 V5 @3 v; H: t/ {
同在高教园,不明白武文斌先生为什么打着学生的招牌做生意,却不讲求学生的信誉。大学生的信誉就这样一点一点的丧失掉的吗?武文斌先生曾用的手机号13456793240。
& q, y9 p0 `5 A6 r9 a* i- U 请求知情人的帮助,帮我找到武文斌先生,我要讨回一个公道!1 ?2 n- T# X5 C0 ]( T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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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v* V' ~+ u+ _5 f @2 y; M[ 本帖最后由 reyco 于 2008-2-23 13:5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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