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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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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3-27 15:0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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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6-9-2 17:3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aozhuzhu 于 2018-3-27 15:05 编辑 ) `7 ^; j! s4 t+ o

    0 V2 B/ e6 H- F/ d6 B! Y#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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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6-9-2 19:11:00 | 只看该作者
    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分手后的恋人如果还能做朋友的话,有两种可能,一是从来没真正相爱过,二是分手了但有一方还爱着,还怀着有朝一日能旧情复燃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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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6-9-2 19:16:00 | 只看该作者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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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6-9-2 19:31:00 | 只看该作者
    真的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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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6-9-2 20:36:00 | 只看该作者
    <p>分手后最好不要说什么再做朋友,很难的.对方可能会把你当朋友的,但每次见面,你都会感觉之间的关系不是"朋友"这两个字可以那么简单概括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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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瞳】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06-9-3 00:17:00 | 只看该作者
    分了就分了吧。。。形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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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6-9-3 12:18:00 | 只看该作者
    <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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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2-21 11:2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06-9-4 08:38: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希望他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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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6-9-4 12:51: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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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6-9-4 15:37: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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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3-27 15:0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4 16:36:00 | 只看该作者
    <p>我想过了,没意思的道歉。感情的事没有谁对谁错,不爱了就是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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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6-12-15 01:24:00 | 只看该作者
    <p>真的有点行同陌路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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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6-12-15 20:17:00 | 只看该作者
    貌似楼上的感受很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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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6-12-16 15:37:00 | 只看该作者
    <p>其实都是一样的,要分手的话不需要看时机,就算是在对方最落魄的时候,该分的还是要分,爱与不爱都一样,需要果敢的勇气!</p><p>楼主,支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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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6-12-16 23:00:00 | 只看该作者
    <p>太过分了&nbsp; 应该补考后说的&nbsp;&nbsp; 叫补考后说分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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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6-12-17 20:51: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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