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3516|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511记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5-11 22: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在QQ上遇到一个在网络上认识了6年的朋友
% X% x# s! r5 l0 H+ s$ W话少了 可是感觉依旧是熟悉的0 C) J( Z  |1 e5 M) I
聊着聊着 他和我说了个故事4 }$ t1 p+ c4 H# s3 y' E
说一个舞蹈家在文革时期遭迫害,被关在监狱里,差不多已经什么都忘记光了。。。
7 u/ V9 u: u$ c' m她自己优美的舞蹈,她已经不记得。。。
7 g" r3 ~7 y* G+ [! y后来她选择了死亡,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把自己冰冻在大雪堆里,,最后的一个姿势就是她一声的最爱的一个舞姿。。。。! u, n& i* X! B: H5 E/ [4 X% ?. y
人的一生都在寻找一个可以欣赏自己舞姿的人# O% {' Y0 Y# m5 j8 A2 R# L( Q  n. Q
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找到呢?
7 F6 u3 f0 Y& w; r2 c找到了又有多少人能在一起呢?
+ t0 @) s& p4 J或许命运是注定的
5 R; [; h* B6 w% }# Y, ?1 h但是挣扎和努力是必须的.......
/ Z( {* u' \6 Z我们都在如此2 u. u7 g6 S( N# g  ~8 r5 w  B$ h6 E
一天" f8 b! P9 t+ v# M, R
又一天
% d3 S/ v& Q2 N/ Y& Q; u。。。。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6-5-12 02:12:00 | 只看该作者
汗,好无奈哦!生活不能自己主宰,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6-5-12 02:21:00 | 只看该作者
知己 一生只求1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6-5-12 09:03:00 | 只看该作者

顶~~~~~~~~

哦,,感人呀~~~~~~~ ~~~~~~~~~ 8 m  E# C0 M. V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2 9:03:49编辑过]

( p2 a0 h' @* W% Y8 F2 w* 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6-5-12 15:52:00 | 只看该作者
对差不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6-5-12 17:52:00 | 只看该作者
满是悲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06-5-12 23:08:00 | 只看该作者
努力啊
- x; _( p7 j& A1 x* j* q) c不停的努力啊# M: [/ l2 @) ~9 h& Y) B
那是必须的
% X. i1 V6 D  U1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2 23:49:18编辑过]
  P( h2 ^1 {! t$ 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6-5-13 12:31:00 | 只看该作者
艺术就是这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6-5-13 16:34:00 | 只看该作者
图上的MM是以前的那个JJ吗?
1 |' c/ Q+ l" k还是新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5-13 17:02:00 | 只看该作者
旧爱 。。。喜欢是可以一直蔓延的
: k+ o6 Z( [4 q4 Z+ s1 [2 g喜欢和爱不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6-5-13 19:37:00 | 只看该作者
蛤蟆爱瓦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5-14 06:42:00 | 只看该作者
很尽责任的去喜欢1 L& k! l6 T- b7 \. R+ x$ F( j" ?) l
属于结婚对象范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6-5-14 15:0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蛤蟆[/I]在2006-5-14 6:42:00的发言:[BR]很尽责任的去喜欢
% e; ^' l& L& y* d% `! \! l属于结婚对象范畴

) Z/ N& f5 F- c/ J" p5 s* r' t, l啊呕~不回答伦家的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4 21:36:00 | 只看该作者
爱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6-5-15 19:43:00 | 只看该作者
好勉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楼主| 发表于 2006-5-18 05:49:00 | 只看该作者
<p>勉强。。。。</p><p>这个。。。想过会有家的日子</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