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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天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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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己的PP上来,祝愿1W大哥早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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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6-4-13 12:5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123在2006-4-13 12:54:00的发言:

8 _7 \5 \6 M* \; t

我们高中的男生都来问我
& [; K8 i, k) Z. F7 z p1 }

犯QJ罪了怎么逃避法律追究

7 Z" ^$ @; Z) S& Q* r3 j
哈哈,那和他讨论下是接触说还是。。。说,前面的可能好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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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06-4-13 12:5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123在2006-4-13 12:50:00的发言:

g0 o: J- I2 E! \) X

) b. A5 K& K+ }- D

教唆犯是对挖,可她已经是间接正犯了

: R. q) e! P; C

是按主犯处罚的挖

6 g9 u; C* e. F$ g% ^% @

主犯的定义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 i! I8 l6 L9 H' L

教唆犯也可以是主犯的挖,这个分类不是不能重合的

9 v; N) t' }& C5 N8 W/ [

按这个定义那在QJ罪中,即使是女是教唆犯,也达不到主犯的标准…… . T) M% K) R1 \0 c" M& U

因为没有起到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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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06-4-13 12:5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唯♀零在2006-4-13 12:55:00的发言:
1 D( a# ]' z- x/ R

1W啊 你看看你个水鬼的魅力啊

# y) P2 h, C8 T+ b

1 I$ `/ {% B" q: S6 S3 f

7 ~7 v) x3 D1 ~& j H! W

水鬼上课去了啊

3 I5 B7 q" Z. r# x6 E9 s" ?# Z

再次祈祷1W早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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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06-4-13 13:00:00 | 只看该作者
等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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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6-4-13 13:0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123在2006-4-13 12:52:00的发言:

: {% i, f5 K9 E( M9 c. e+ j

4 o, x" F/ Y2 i7 `+ x, o+ z

那不是吧

0 B% V' t& z2 e' I: L

偶已经研究两年了挖

+ s+ b( n$ M: @ Z- c) D' V; j

其实刑法还是男生比较适合的

6 ~' \ k3 r/ r4 {: X

偶没多少偏激的思想,所以也还算适合

* z) Z; O; u/ p# O% q0 r ^% M% p& `

上次就碰到考华政的两个女生,一个刑法一个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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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06-4-13 13:0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bbc99在2006-4-13 12:58:00的发言:

! t8 y! \' Y2 J# E& d" Q. R; s7 `9 i

按这个定义那在QJ罪中,即使是女是教唆犯,也达不到主犯的标准……
/ {5 z% m3 w; l3 @

因为没有起到主要作用……

! i/ m" r6 H5 `/ l7 t4 M6 Y0 j# t

: n( z) X, D8 `1 ^' T! H) I) S0 d

天那,你怎么知道没有起主要作用

+ y0 h$ k& @( E- l

比如男的15岁,女的教唆他去实施QJ

3 D4 ?+ w5 O4 t H: }7 d' o& [

女的都间接正犯了啊

, k5 ~$ l$ `- ?# }6 n8 J

还不是主犯啊?

. m1 u4 r1 t! r9 U" ?1 y

天那

0 E$ O* a3 J9 l1 O

要不是要去上课了

- [4 W m) J5 l) S, O" z

偶就杠上了啊,回来再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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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06-4-13 13:1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123在2006-4-13 13:01:00的发言:

7 Q- q4 ?9 p g

3 J0 l4 A( H. ^6 x5 E# e2 t: X. W

天那,你怎么知道没有起主要作用

6 X2 z" K2 I" h- e

比如男的15岁,女的教唆他去实施QJ

; @4 [0 L: n( A% C7 E- y Q: s$ a

女的都间接正犯了啊

* a6 k; N1 x+ o2 N- ^, T+ C: q7 y; }0 S

还不是主犯啊?

8 p: }; q. W# C" B! Z7 \6 [

天那

# g; e2 S; ?# i/ [. M

要不是要去上课了

4 C1 g2 i5 p& \7 A" T( l5 ^+ u/ |& j W

偶就杠上了啊,回来再杠

$ D& q" u* P' i( y% N% t) v

还是有疑问,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QJ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 1 \) ~( ^, a- @- o4 g( Y) y! i

因而该教唆犯达不到间接正犯的标准。你说得应该是14周岁以下的情况。6 v' V- \0 [6 V

而且刑法规定女性不能单独构成本罪,对QJ行为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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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06-4-13 13:15:00 | 只看该作者

妹子 没吃饭。。要在寝室就有你帮我送饭了。。叹

. E H, C% D2 Z: I0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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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06-4-13 13:1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bbc99在2006-4-13 13:14:00的发言:

) b5 k/ K% c4 N5 {, }

还是有疑问,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QJ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
7 C/ n' V* W+ Y E, ^$ a2 ]: q0 x

因而该教唆犯达不到间接正犯的标准。你说得应该是14周岁以下的情况。
3 G2 _- e0 |0 J1 b" ?& _

而且刑法规定女性不能单独构成本罪,对QJ行为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 G1 V7 Q7 _1 Q( U+ |! c0 \, w

MS ...bbs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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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06-4-13 13:2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来去无声在2006-4-13 13:15:00的发言:

/ Q1 I2 Q5 A1 b8 ~! a9 a8 D1 Q

MS ...bbs学法律的....

% H7 c4 f* a5 i6 a" [" a! ^
嘿嘿,随便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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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26 05:3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1
    发表于 2006-4-13 13:36:00 | 只看该作者
    把关于我的帖子都顶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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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
    发表于 2006-4-13 13:39: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顶下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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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发表于 2006-4-13 13:45:00 | 只看该作者

    算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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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3 15:3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bbc99在2006-4-13 13:14:00的发言:

    5 L: J% N' p0 I6 d

    还是有疑问,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QJ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
    1 u4 \/ y8 p- Q( A1 Z6 a

    因而该教唆犯达不到间接正犯的标准。你说得应该是14周岁以下的情况。
    6 c! a) \; O9 M0 k& R2 v( o. K& p

    而且刑法规定女性不能单独构成本罪,对QJ行为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0 _* J8 f" ~; C0 |$ @

    失误了啊

    7 s# I9 k0 w: H ]

    是的啊,14周岁以下挖

    $ T: \+ C* G# {' C/ \, d

    14周岁很多男生都发育了啊

    2 e, [' p( \; a! d

    还有神经病也可以的

    低级错误啊,偶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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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楼主| 发表于 2006-4-13 15:40:00 | 只看该作者

    对啦,刚查了,女性可以单独构成此罪的

    % I- [& w, P6 W6 I3 Z

    就两种情况挖

    ' u, V' w# K5 g: G7 e

    14周岁以下

    5 g/ o) \3 t# b0 v4 p

    男的是神经病,被女的教唆或挑拨的

    ) A9 _+ k2 P. [, M, h2 u8 R+ \

    这样女的就单独构成QJ罪了

    7 p) P+ l( Q. m8 S$ j9 j$ E* v% j

    因为男的无刑事责任能力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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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楼主| 发表于 2006-4-13 15:57:00 | 只看该作者
    发了这么多PP,都没人送JB给我啊,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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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发表于 2006-4-13 16:05:00 | 只看该作者
    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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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楼主| 发表于 2006-4-13 16:1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杨栩在2006-4-13 16:05:00的发言:
    美人
    ! J2 D$ r* `" {

    / H$ _" j. L' @7 ~- `

    JB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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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发表于 2006-4-13 16:1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123在2006-4-13 16:10:00的发言:

    , y3 U- F" ]4 @$ w

    6 @: b& [. J7 Y

    JB拿来

    $ \6 l5 t1 n, ?, M" @4 y/ W
    我穷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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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发表于 2006-4-13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123在2006-4-13 15:40:00的发言:
    / `% K- }$ j5 @& g

    对啦,刚查了,女性可以单独构成此罪的

    2 g1 f( Q; y1 x* f

    就两种情况挖

    9 L" g9 j8 Z ?5 {2 ?0 C' C/ u

    14周岁以下

    - i# J4 X+ q$ C. R5 \3 }- e

    男的是神经病,被女的教唆或挑拨的

    8 U& R' h. s7 A, t: N* {

    这样女的就单独构成QJ罪了

    ! D9 P8 M5 ?" |$ g8 P; A5 r4 l

    因为男的无刑事责任能力挖

    3 I* [1 R% ?9 F$ u# i( o, N

    你查的是哪本教材啊?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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