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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是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朋友也说这么争下去没有意思,可是之前你的帖子上一直在强调要我回你的问题,所以昨天我看见就回答了,那既然是你让我回的我就回在你的帖子里,而你又开了专帖来说那我就最后再回你一次……
- v1 R6 ?2 B( m0 `你口口声声自己在现场,可是每次我问你是否有听见“对不起”三字,你却没有一次正面回答我……! u$ y7 \/ Z0 W0 U4 ^- x
本来我把这件事情拿出来,是一时冲动,后来想想或许也是学法律的结果(没有看不起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意思),的确,法律人很容易把小事情中的权利也放大,但是有时候也正使因为这样才推进了社会的进步啊……比如说曾经就有律师状告电影播放之前放广告是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每个人在看电影时都讨厌之前的广告,但是没有人认为这是侵权的,而更加没有人会为了这点小事去上告法院,所以电影商可以任意加广告……我不敢说自己这次事件能对社会有多大推动力,但是这确实也是有这种想法。
9 y1 d4 Q9 K0 N2 b- t0 Q! ] d3 G! v你说你很珍惜自己在论坛上一年多的名誉不会虚假事实,可是我知道就是作了十年清廉好官的人还有一日会贪污受贿呢……
3 N: @# D1 W! [$ c$ X" t% L) t3 {& m% |最后我说:在我注册之前你在论坛上的名誉如何我不知道,可是现在我知道我们两个都出名了,至于是你因我而出名还是我因你而出名就不得而知了……, i; {9 R9 K, m! C* U2 l8 K
好了,我也不多说了,大家都新年快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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